現在的消費者(使用者)要的是體驗,而不是產品或服務

12月 5th, 2005 Comments Off

早上起來看到很多的留言在討論 SFILC 10G 免費郵件 的好壞
我可以很清楚的說,我用過一次後,再也不會想去用它
我還是繼續用我的 Gmail
理由很簡單,現在是消費者思維(買方思維)的時代,你的產品好不好,服務好不好,我才不 Care
「消費者要的不是產品,不是服務,而是體驗。」
早在前幾年的愚人節 Gmail 一推出時,那時還沒有什麼大容量的免費郵件,因此,Gmail 用此來打廣告是一種新的體驗,更重要的一個關鍵,我認為是 Gmail 要有人送你 “邀請函” 才可以申請加入,這又創造出一種特別的體驗
隨手可得的不可貴,到處一堆我去申請就可以擁有的免費大容量郵件帳號,那就不稀奇了,得不到的,才更會讓人想盡辦法去弄一個過來
這就是 Gmail 成功之處,當然,Gmail 的成功還不只如此,引進 Filter Label Archive 等觀念,更是新鮮的體驗,而且不斷的還有新功能的推出(如最新的則是掃毒功能的推出),另外,還有成千上萬個 hackers 搞出來的應用
如 gallina(Gmail Blog)、goollery(Gmail Gallery)、G2G(Gmail to Gmail files share) 等等一大堆應用
這些都是其他大容量免費郵件所沒有的體驗
回過頭再來看看 SFILC,10G 的容量早已不足以吸引使用者了,Gmail 則是每天都在不斷的增加成長,10G 可能有一天會用完,但 Gmail 給人的感覺卻是永遠在增加,永遠用不完,一相比之下,高下立見
再來說第二個我不會想去用 SFILC 的原因,Browser friendly 的問題,一個只能用 Win+IE 才能完整使用的服務,你會想去用它嗎?即使用 Linux *BSD MacOSX 的使用者,只能算是小小的一部份
但這樣的做法,我就是不會想去用,在這一點上,Gmail 又大大的勝出了,Gmail 簡單的介面,在不同的 Browser 上看到的也都差不多

另外,再來舉個另外的例子,我是個滑鼠迷,我買了一堆滑鼠,不管有沒有用到,覺得好用,新奇,就會去買來用
之前我是習慣用羅技的三鍵光學滾輸滑鼠,同一款式的,我就買了三、四隻,家裡的每一台電腦及公司的,都有一隻,所以無論我用哪一台,都是一樣的滑鼠,用起來都一樣的順手
記得羅技 V500 推出時,它強調的特點就是觸控式的四方向滾輸,這些都是給人新的體驗的
僅管我手邊滑鼠很多了,而且它一隻要價2千多,我還是去買了一隻回來用,因為無線的,因為小巧且方便攜帶
不過,說真的,我用它的機會還是很少,也不習慣
因為觸控面板是它的特色,同時卻也是它的置命傷
因為我會手汗,手常濕濕的,因此,觸控面板這時就不好用,不適合我用了
這也是我不想用它的原因之一,我還是隨身帶著,只有在帶著 Notebook 在外面無線上網時,會拿出來用
但在 Apple Mighty Mouse 推出,我買下了 Apple Mighty Mouse 後,這隻 V500 就被我收起來,打入冷宮了
不過,對於創造新的體驗來說,這隻滑鼠的行銷一開始是成功的,因為它吸引了使用者想去有新的體驗
不過,後來就沒看到羅技再推出此類型(觸控式)的滑鼠了,或許使用者的不好印象的體驗,他們有收到使用者的回報吧

在我這幾個月以來,隨身帶著並用著 Mighty Mouse 時,早已習慣它的操作了
Mighty Mouse 一隻要價要 1700,而在它一推出時,就吸引我一定會去買的原因
就是 Appe 又創造了新的體驗
360度的小白點,以及 Squash 的感覺
而就在昨天,我的 Mighty Mouse 也正式掛點,被我丟進冷宮了
我承認這隻創造了很多新的體驗,但是它的缺點卻也是不少
那小白點現在不聽我的使喚了,滾輸捲動完全沒反應(應該是壞掉了吧)
因為我每天用它,所以我習慣了它的操作方式,特別是 Squash
然而,會讓我決定放棄它的理由之一,卻也是 Squash
不管家裡或公司,我手邊的電腦有好幾台,不是只有一台
除了 iBook 用的是 Mighty Mouse 外(我只有一隻),其他的都不是
也因此常常發生我在使用其他台電腦時,一直壓 Squash 卻沒有反應的現象(它不是 Mighty Mouse)
因此,慢慢的,為求習慣的統一,我戒掉了 Squash 的習慣,改以一般最常見的三鍵滑鼠功能為主
所以,現在我又全部改回去用我習慣的羅技滑鼠了
同樣的,在創造新的體驗部份,Mighty Mouse 的行銷也算是成功的
不過,它還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的
等著看看藍芽版本的 Mighty Mouse 推出時,會有什麼樣新的不同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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